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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泰金:代子公司國泰產險公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,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處分案說明。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屏東房屋增貸小額借貸第39款

1.事實發生日:104/10/14

2.違規情形:子公司國泰產險辦理保險業務,

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。

3.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:

一、104.7.21收受金管會所提缺失事項之陳述意見通知書

,即於法定期間內函覆陳述意見書。

二、金融資借款管會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

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」第7條第1項第8款第5目及

第17條規定不符,依保險第171條之1第5項裁罰。

4.預計改善措施:子公司已就相關流程檢視並強化控管機制。

5.對公司營運之影響:罰鍰新臺幣60萬元。

6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國泰金-代子公司國泰產險公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-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處分案說明-0942007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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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omcha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